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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事仲裁程序是什么
释义
    人事仲裁程序是:1.申请: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人事争议仲裁。2.受理与准备: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调解: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4.仲裁。5.复议: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法条参考: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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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18: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