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如果妻子不同意,丈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同意维持婚姻,则原告应撤回起诉。如果一方同意离婚请求并解决好子女和财产问题,则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或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争议,则由法院裁决。 法律分析 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丈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进行调解: 1.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维持婚姻,原告可以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 如果经过调解,一方同意另一方的离婚请求,并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作出处理,原告可以撤回起诉,然后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 如果经过调解,仍然要求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同意但子女和财产问题有争议,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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