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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诉期的期限具体是多久?
释义
    公诉期的期限根据刑期的不同而有所规定,最高为20年。错过公诉期的解决方法包括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或抗诉。可以提起公诉的情形包括有新证据、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主要证据伪造、未经质证的证据、需要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等。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疏忽或认为判决书不标准不是再审的法定事由。公诉期的具体期限根据不同案件的刑期而定。
    法律分析
    一、公诉期的期限具体是多久?
    公诉有效期最高为20年,具体要看不同刑期的规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错过公诉期的解决方法
    当错过了上诉期限,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可以提起公诉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被告疏忽或认为判决书不标准不是再审的法定事由。
    因此,公诉期的期限要根据所涉案的案件来规定。对于被判处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其公诉的周期一般是五年;若判处的期限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公诉的期限则是十年。公诉的期限最高是二十年,此类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案件。
    结语
    根据《刑法》的规定,公诉期的具体期限根据不同刑期而定,最高为20年。对于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公诉期为五年;对于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公诉期为十年;对于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公诉期为十五年;对于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公诉期为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未立案,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如果错过了公诉期限,可以通过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来解决。但被告疏忽或认为判决书不标准并不属于再审的法定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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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