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当然可以上诉。当事人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但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不能直接判决离婚,应一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如果二审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这样会剥夺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上诉权。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