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职级晋升规定如下: 1、考试晋升制,即采用竞争考试的方式,以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依据的制度; 2、功绩晋升制,以公务员工作成绩大小为标准的晋升制度; 3、年资晋升制,以工作年限为晋升标准,任职人员的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如无重大过失,即获晋级和提职的制度; 4、学历晋升制,以学历作为主要晋升标准的制度; 5、越级晋升制,指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贡献卓越、社会影响大或能力特别强的公务员,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及时给予越级晋升的制度。 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综上所述,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