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改名父亲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要改姓的,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改姓是不支持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小孩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审批条件及提供材料: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一、派出所把户口本姓氏写错了怎么办? 能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未满18周岁的公民,如果确实想改名的,可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审批后予以更改;对18周岁以上成年人要求改名,理由充分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更改姓名,同时,还需要到市级公证机关办理《声明书》公证,并承担更名以后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对于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是不予更改姓名的。就是说,更改姓名,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被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更改姓名的; 2.未满18周岁,由于父母离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更改姓名的; 3.姓名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或姓名谐音明显不当,有辱人格易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姓名与初次登记的档案姓名不符的; 5.同音异字的、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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