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前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都同意吗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孩子改名需要双方同意。
    一般情况下,子女更改姓名,通常需要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另一方同意之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改名。
    具体步骤如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3: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