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东关街道办事处(东关街)、 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太石巷)、 北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路) 、中山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 、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民主街) 、七里街道办事处(代家旺)、龙江街道办事处(舒家营)、鑫源街道办事处(赵 寨)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