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方式:只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由母亲或父亲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户口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然后缴纳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支付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未缴纳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滞纳金的,不缴纳的,由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非婚生子女的家庭和婚生子女一样无条件,没有额外的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