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发工资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拖欠工资如果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属于民事的纠纷,法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法人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法人代表人如何注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如果是个体私营企业,更换法人代表需要由公司原登记法人带上申请变更表(应有企业章)到工商局申请变更; 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人代表还应有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才行。 二、分公司能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不承担债务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不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应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不是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表股东和董事会。法人有权处置公司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时,法人处理事务的权利消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债权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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