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二十几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