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缴费时间是什么 |
释义 |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一、个人怎么写社保申报基数 1、填写《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2、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参保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基数补报手续。年度基数申报的补报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如果未按时进行年度社保基数申报会产生滞纳金,那么可以参考的资料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应按时申报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导致社会保险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社保延缴是什么意思 延缴是延迟缴纳,趸缴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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