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法定的生效要件,导致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只有在权利人确认后,合同才能生效。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未补正,则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无处分权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法律分析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只有在经过权利人追认之后,才能生效。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这样的合同将是无效的。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无处分权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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