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因公司裁员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方案? |
释义 | 违法辞退员工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但员工有过错行为可免除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等情形。补偿标准按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三方员工若被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是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如: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签三方协议被辞退有补偿吗 若劳动者没有过失,无故被辞退是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为12个月工资的补偿。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平均数。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补偿。若劳动者有过错行为,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若劳动合同解除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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