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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房时要避免的纠纷
释义
    许多人在收房发生争议时,才意识到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在补充协议中对开发企业多一些合理的约束以及量化的违约赔偿条款,收房时的情况就会主动一些。例如: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像水管爆裂、墙皮脱落等)造成购房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停车位问题;小区绿化率问题;擅自变更规划的解决办法及楼间距、采光、通风问题;配套设施的内容、运行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的补救措施及违约责任等等。
    一、收房的时候需要注意的6个注意事项
    (一)交纳物管费时,购房者应对物管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物管费收取的周期通常在半年或半年以内。
    (二)维修基金的交纳,目前贵阳市做法是在交房时由物管公司代收维修基金,收取后存入房管部门代为监管的维修基金专户,维修资金缴存比例根据住宅房屋2%、非住宅房屋1%的标准交纳。
    (三)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有些是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有些则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购房者可以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四)水表、电表、煤气等“三通费”属于物管公司代收费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如果业主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准确的收费金额。
    (五)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管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但目前贵阳市对建筑垃圾清运费的收取并无统一标准,有的是以户为单位收取,有的则是以实际面积乘以相应基数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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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