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缴纳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支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不退还。购房者需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在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定金不具有优先受偿性,也不具有惩罚性。购房者需注意开发商收取定金的约定对其不利,应明确定金的退还条件。购房者的误解是认为定金一旦支付就无法返还,实际上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如果你支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你现在不想要了,是不能退还的。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家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目前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是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收取的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的约定,对购房者极为不利,更有购房者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想法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天然的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对于购房者的这些想法及疑问,律师可以明确地告诉购房者,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这就要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 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 1、目的不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性质不同 定金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结语 购房定金与其他担保方式不同,它提供双方当事人的履行保障。根据法律规定,购房定金是可以退还的,但具体退还条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不同,定金不具备优先受偿性,也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购房者应当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可以为购房者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帮助解答购房者的疑问和困惑。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得到充分尊重,购房者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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