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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规漏电流国家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
    灯具, IT, AV类产品,
    二类产品的可触及端子外壳等 0.25mA,
    一类产品的金属外壳等 漏电流 3.5mA, 可以允许有大于3.5mA 的漏电流, 但是需要加警告语(大漏电流, 在接通电源前必须先接地)
    所以一般来说不会超过3.5mA, 通常不超过0.25mA
    具体参考各类产品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八条 供电企业应当保证供给用户的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对公用供电设施引起的供电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供电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
    第三十四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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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