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复核程序委托书 |
释义 | 死刑复核程序流程:第一,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复核审理。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第三,复核后处理结果分别是:予以核准;不予核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一、一审死刑后二审会不会改判 一审死刑二审可能会改判。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证据确凿是故意杀人的主犯,二审法院还是会维持原判,判处死刑。证据不确凿,二审法院会改判。 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从判决之日生效,不可以再上诉或者抗诉。但如果认为判决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否再审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一般的案件,基本上不会进入再审程序,除非有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或者法院认为原判决有错误。 二、死缓期限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死缓案件与复核死刑案件的程序基本一致,一般是由报请复核和复核两个阶段组成。死缓复核期间发现漏罪按实施数罪并罚程序审理,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 三、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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