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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是否应当在委托代理诉讼时签订合同并要求法人签字
释义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要关注的有企业法律顾问可以聘请临时的,也可以聘请常年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不是向个人进行聘请的,而是需要向律师事务所进行聘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如果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委托代理诉讼时需要签订合同并由法人签字吗?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要关注的有企业法律顾问可以聘请临时的,也可以聘请常年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不是向个人进行聘请的,而是需要向律师事务所进行聘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人不在,注销公司。会计委托我签字?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收缴公章和营业执照。这属于公司注销的正常流程和手续。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公司法人不是老板,如何为公司签订合同
    法人不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登记营业执照。国有企业董事长通常由上级部门任命,上级领导兼任董事长。因此,公司董事长不能是公司的员工,但是,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必须是企业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入股合同是否有法人签字
    入股合同不是法人签字也可以有效,只要签字的当事人是法人的委托代理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资格即可。或者合同中之后又加盖了法人公章的该合同也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您好,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代理合同,变更股东后,新股东是否有代理权?
    法律分析:新设立的公司能不能做股权变更,要看公司股权能不能转让,如果公司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可以办理股权变更。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如不同意,需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的股权。如果其他股东在一个月内没有说明同意和不同意或者明确表示同意,可以转让股权。此时,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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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7: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