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承担企业的债务。公司收购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变更的只是公司的股东,并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七条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