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控股集团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债务。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由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仍然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有自己的名字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对自己的债务负责。子公司拥有独立财产,能够承担自己的损益,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种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因此,控股集团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