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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无须进行年检。
    一、集团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经营者风险自担。
    二、注册资金新规定是什么
    1、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
    2、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3、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4、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万元的限制;
    5、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6、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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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3: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