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1999-3-1) |
释义 |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1999-3-1) 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 计价格[1999]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技术监督局: 鉴于国家计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印发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计价费[1997]689号)规定的试用期已满。最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定。现将核定后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备注1申请费1000元2审核费3000元x人日数按规定的审核人日数执行3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如需加印证书,每证另收费50元4监督审核费3000元x人日数按规定的监督审核人日数执行5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每年交纳一次 注:1.人日数是审核所需的人员天数(即人数x天数),具体由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按国际惯例规定,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备案后执行。 2.深圳特区的审核费与监督审核费可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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