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
释义 | 法定继承时,按照继承人各自继承的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人先清偿债务,再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偿还的债务不超过遗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一、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限制继承原则。仅限于收入的积极遗产,超过继承人继承遗产总价值的,继承人不得承担清偿责任; 2、遗产分割未清偿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先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时,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 3、继承人分担债务的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根据其积极财产的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遗赠执行不影响债务清偿。债务不得影响预留份额。 二、立了遗嘱债务怎么办 立遗嘱人有债务问题是可以要求被继承人偿还立遗嘱人的债务问题,当然偿还债务是以所应继承人的遗产为限。如果没有在遗嘱里交代债务是如何继承的情况下,是由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先行承担债务偿还,如果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那么是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三、父亲生意失败欠钱,子女要承担吗 需要视情况而定。若子女继承了遗产则需要承担债权。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