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加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上内容是律师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