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之间为了资金融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公司没有获得相关的许可,就以赚取利润为目的对外放贷,将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