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 |
释义 | 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一物二卖是民法上常被举出用以说明债权平等原则、第三人侵害债权以及物权行为独立性等法律概念的虚构案例。 一、法律上的无权处分合同是指什么?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无权处分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禁止处分的规定,并可能会损害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该买卖合同有效。 二、一房二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房二卖纠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情况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卖方与两个不同的买方订立合同后,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办理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在一房二卖中最为常见,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由于成立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中的购房者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位买家享有不同的请求权。因为后一个购房者已经取得了产权,享有物权请求权。前购房者产生债权请求权,是对卖方的请求,但前购房者未取得产权,应承担返还房屋的义务;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与前购房者签订合同,办理产权转让登记后,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销售合同。也就是说,卖方履行合同后,必然会违约履行另一合同。出售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卖方所有,卖方无处分权的,属于无权处分。因无权处因无权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卖方向后一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来说,卖方不可能同时履行两份合同。 三、二手房一房两卖判决书交房后怎么办 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购房者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所以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卖房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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