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