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如果协议离婚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当事人约定仍对部分财产维持共同财产状况的,离婚后可以请求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另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另一方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以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履行期限为起点,遵从一般诉讼时效,为期三年。最后,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条款,即诉讼期间为离婚后一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