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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如果请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来进行书写代理词和其他方面的一些法律文书,如果要书写代理词的话,是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然后提交给人民法院的,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介绍其中内容。
    一、父母遗产房屋过户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
    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一方父母,在遗嘱中写明留给夫妻中的一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归遗嘱中的继承人所有。
    但是。如果继承人将这套房子出租,所的租金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支配财产。同样,将这套房子变卖,所得款项,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1、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销。
    该协议一经签定,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特殊情形: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2、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3、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的约定是否有效?
    首先,如果协议约定:若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则双方就必须离婚,类似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不得强行约定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或限制条件,此类约定因违背了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协议约定:若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则自动丧失监护权,类似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监护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一方自动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来排除另一方的监护权。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最后,也是大家最好奇的净身出户问题。一般来说忠诚协议对于未履行忠诚义务的一方,自愿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净身出户的约定是有效的。理由是:可以将这份协议看作成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在约定条件发生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再加上此类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说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具体案件请以当地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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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