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户口如何领取结婚证? |
释义 | 异地结婚证办理程序及法律依据。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指印。婚姻登记机关会认真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则准予登记。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需补办。 法律分析 一、若两人户口不在一起,则可办理异地结婚证,只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 双方需携带各自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如果是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的,是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异地办理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异地办理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并且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果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就会准予登记。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异地结婚证办理程序简单明了,只需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双方需携带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字或按手印。婚姻登记机关会认真审查并准予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结婚证。如需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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