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受理;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