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6元、157元、148元、139元。 一、具体调整情况: 1、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 2、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8元; 3、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1、一级伤残 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75%。 工伤赔偿流程 1、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在境内异地(指非户籍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定居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定居的伤残人员,经向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