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二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工伤二级伤残需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补助金按照工资乘以不同月数计算,津贴按照工资的85%计算。同时,需要生活护理的还可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情况可适当延长。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二级伤残需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2、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85%3、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职工二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职工二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等级确定办法》进行确定。首先,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基础赔偿金,其计算公式为:基础赔偿金=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系数。其次,根据职工的工龄、工资水平、受伤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调整因素包括工龄系数、工资指数系数、受伤程度系数等。最后,将基础赔偿金与调整因素相乘,即可得到最终的赔偿金额。标准的确定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各类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进行具体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赔偿金额还需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等级确定办法,对于工伤二级伤残,职工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公式为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而每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乘以85%。同时,根据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情况特殊时可以适当延长。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地区和行业的差异,请参考当地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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