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支持请求返还彩礼的当事人,需满足以下情况:1、未办结婚登记手续;2、虽办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双方离婚为条件;5、共同生活期限需结合具体情况,不可单纯以时间长短衡量。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5、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仅以时间长短衡量,应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有些夫妻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几天,但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