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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下车库买卖法律规定
释义
    1、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时,开发公司和业主均无权出售停车位,即使是对外出租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也应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收益用于小区停车位的维护、管理基金。
    2、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公司时,开发公司的所有权与小区业主的专用权可能会发生矛盾,开发公司认为既然小区内业主不购买特定的停车位,作为所有权人便有权对外出售多余停车位;业主则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小区住户的专用权,一旦将来拥有私家车,将面临无处停车的境地,而为小区规划的停车位早已被“外人”买走。为避免此类尴尬局面的出现,就要求开发公司在处分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时受到相应的限制,也即处分行为不得侵害小区住户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将车位卖给小区之外的人侵害了小区内业主的权利。
    小区车库的产权属于谁的
    经过相关证件查明,消费者们在买房子之时,小区中的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到了全体业主的身上,所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归大家所有。但是对于小区车库到底属于谁的问题,首先大家要弄清楚的就是地下车库的产权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归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
    此外,许多开发商在卖商品房或者搞促销活动的时候,经常会在合约中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其中就包含了车库归属权的挑选,他们一般会降低购房人的合法利益。
    开发商在规定车库归属的状况下,虽然他们没有确切的阐述商品房售价不包含车库部分,但其实早就已经把车库的面积占为己有了。这样就导致业主们支付了车库的费用,却没有享受车库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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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