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精神正常或者尚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应当读刑事责任。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不负刑事责任。 2、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也应当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其中的民事责任部分就会要求其监护人代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