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打球过程中被对方踩伤脚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该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但是在该种情况下需要对方有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赔偿。在打篮球此类激烈运动中,运动员之间的碰撞是在所难免的,在合理情况下的手上对方当事人并不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这是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关于自甘风险的规定得出的结论。但是如因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损失。 民法典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一、在小区散步被掉落的窗户砸伤,物业需要赔偿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1、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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