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签订合同能不能阻却合同履行 |
释义 | 一、强迫签订合同能不能阻却合同履行 1、如果合同是在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强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撤销后无效,当事人不需要履行撤销后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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