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具体流程究竟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赠与的流程是:1.签订赠与合同,带齐相关资料签署赠与确认书;2.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税费;3.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产赠予具体流程是什么 房产赠予的具体流程是首先由赠与人订立书面的赠与协议,然后由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即告成立,再依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最后经登记后,受赠人就正式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房产赠与过户条件是什么呢 赠与房屋过户条件有:(一)赠与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赠与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三)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四)具备书面的赠与合同与赠与公证书;(五)相关税费已缴纳完毕。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人能否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随意撤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如下情形可以撤销合同:1、权利转移之前;2、权利已经转移,受赠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能否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随意撤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如下情形可以撤销合同:1、权利转移之前;2、权利已经转移,受赠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是否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随意撤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如下情形可以撤销合同:1、权利转移之前;2、权利已经转移,受赠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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