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出租人、承租人分别要承担哪些不利后果? |
释义 |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对各方具有法定约束力,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导致相应的不利后果。出租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承租人无法对抗第三方或获得优先使用权,中介机构也可能受到罚款。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严重影响房屋管理,增加社区治安隐患。居民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违反登记备案规定的个人可能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可能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具有法定的约束力,租赁合同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分别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对于出租人而言,若出租房屋后未办理登记备案,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承租人来讲,首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其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出租人将房屋“一屋多租”时,即便签订合同在先,未经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也不得对抗登记备案的承租人,无法优先获得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其次,如果房屋租赁用于商业经营,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承租人无法办理相关工商营业证件。最后,承租人如果对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存在过错的,依据相关地方性法规,主管部门也可能对其进行罚款。 对于中介机构而言,办理租赁备案也是一项法定义务。《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29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经纪机构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经纪机构未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逾期不改正的,对经纪机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实际生活中,为了逃避房屋租赁管理费和税费,存在大量租赁双方串通不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房屋主管部门对房屋出租的管理,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空间,给社区治安带来隐患。因此,如果居民发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结语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具有法定约束力,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将产生相应的不利后果。出租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罚款。对承租人而言,未备案的租赁合同无法对抗第三方,无法优先获得使用权,无法办理相关工商营业证件。同时,承租人若存在过错,可能面临罚款。中介机构作为法定义务,未代为办理登记备案也将受到处罚。为了维护租赁市场秩序和社区治安,居民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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