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继承未分割财产可遗嘱,遗嘱公证流程简介。继承未分割的遗产属于继承人个人财产,可立遗嘱。遗嘱公证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查核实和制作公证书。具体公证程序可根据地方规定咨询目标公证处。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继承未分割的财产可以写遗嘱吗 继承了但未分割的遗产,是属于继承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继承人可以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的程序大致如下: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向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 3、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 4、制作公证书。实践中各地公证机关对公证程序和细节会略有差异,可事先向目标公证处电话咨询,更为妥当;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继承未分割的遗产属于继承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因此继承人可以立遗嘱。遗嘱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机关的审查和核实,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进行遗嘱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后制作公证书。具体的公证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事先咨询目标公证处以确保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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