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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遗产继承依据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放弃遗产继承的依据如下:
    1、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通过公证放弃遗产继承的,需要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2、当事人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分割之前所作出的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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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