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并未通过验收,业主可以通过维权途径来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或赔偿损失。具体维权方式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竣工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追究事故责任等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然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建筑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担保人应当对债务人的履行债务能力、债务的履行情况等情况进行审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的,该合同无效。 维权是业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工程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