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加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按年计征):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3、分期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相应季度或者月份: (1)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 (2)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综上所述,房产税的缴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缴纳的税费属于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分房屋的使用途径与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