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扣驾照属于行政处罚吗 |
释义 | 暂扣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驾驶证被暂扣的处理流程如下: 1、对于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点或者是违法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2、学习完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就应当在2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姿势的考试; 3、考试通过后,记分就会清除,然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再等6个月的暂扣期满了,就能到交警队取回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就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至通过。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暂停其驾驶证的使用;暂扣期满后,就可以到违法当地的交警大队,打处罚单以及出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然后拿着罚款单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完罚款,就可以拿回自己的驾驶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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