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方。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仍需继续运营,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如果在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有: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拓展延伸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法律要求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法律要求是指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的一系列步骤和法律规定。首先,合伙人应当共同决定解散,并制定解散方案。其次,需依法履行解散登记手续,并公告解散事项。接下来,进行资产清算,包括对资产进行评估、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资产等。在清算过程中,需遵循合伙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最后,完成清算后,需办理解散注销手续,终止合伙企业的法律实体。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法律要求是保障各方权益,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环节。 结语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应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包括共同决定解散、履行登记手续、公告解散事项、资产清算等环节,需遵循合伙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完成清算后,需办理解散注销手续,终止合伙企业的法律实体。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法律要求是维护各方权益,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v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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