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抵押权的转让,是指房地产抵押权随主债权一起转移为其他人所享有。一般来说,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而移转,但抵押合同中约定主债权让与时,抵押权不随同移转的除外。抵押权转让时,应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房地产抵押权移转上具有从属性,是指房地产抵押权只能附随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才能够让于他人。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点: 1、房地产抵押权不得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让与,包括: (1)抵押权人不得以房地产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主债权; (2)抵押权人不得将被担保的主债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房地产抵押权,此时,房地产抵押权一般应当随之移转,且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3)抵押权人不得将其主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不同的人。 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成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包括:(1)抵押权人不得单以抵押权为他人的债权提供担保,而自己保留主债权,此时主债权应当随之设立担保;(2)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作为自己对债务人他项债权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