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交通事故导致腰部受伤,被医院诊断为腰部软组织挫伤,后诱发腰椎间盘突出的,肇事者要承担赔偿责任,先是由强制保险来赔偿,然后再由商业保险来赔偿,没有商业保险或者不够赔偿的,则由肇事者来赔偿剩下没有赔偿完的费用。 一、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受害者该怎么办 受害者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为赔偿,然后再向肇事者追求索赔。简单来说就是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维修费然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车主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申请。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让其进行赔偿。 首先是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赔偿。责任认定之后即可以进行主张赔偿问题,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三、坐单位车出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坐单位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