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给第二胎上户口不一定要钱,上户口的公民若是领取户口簿,则需要缴纳工本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2、父母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就需要为其办理上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新生儿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分印章的《群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外省市群体户口户籍证明资料; 4、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或《中华公民共跟国护照》或《中华公民共跟国旅行证》; 5、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关联凭证; 7、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8、婴儿自己《中华公民共跟国护照》或《中华公民共跟国旅行证》、国(境)外出生证明、中华公民共跟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对其出生情况的认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9、群体户口治理单位的批准入户看法书。 |